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05-19 23:23

1.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王 泽 九
( 2007 年 2 月 12 日)
各位委员:
现将五届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关于第九次颁奖工作
第九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颁奖大会,于 2006 年 4 月 3 日与全国地质工作会议一起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者一一颁奖,会前还接见了获奖者,并与获奖者合影留念。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平主持,国土资源部部长、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主任孙文盛宣读了颁奖决定。出席会议的有国土资源部全体党组成员和来自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地勘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和地学界在京的部分两院院士,以及专家学者代表等 500 余人。
曾培炎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获奖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地质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在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地质工作的六点批示后,曾培炎副总理特别强调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加强地质工作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提高国内资源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生活、保护生存环境、支持城乡建设,以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广大地质工作者进一步弘扬优良传统,发扬李四光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再创地质工作新的辉煌。
会议印发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九次获奖者简介,扼要介绍了 16 位获奖者的简况及主要科技成就与贡献; 同时,还向与会者发送了 《第八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主要科学技术成就与贡献》一书,以资宣传和扩大影响。
二、关于 《章程》的修订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已经 4 次修改、完善。2005 年 9月五届二次全委会议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精神要求再一次进行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是把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和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两者区别开来,使其更加符合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 ( 见新章程) 。
三、关于基金会登记工作
国务院 2004 年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指出: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加强管理,要求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所形成的基金会,必须向民政部门登记,取得合法地位,才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为登记,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准备工作
第一,在认真学习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以民政部提供的 《基金会章程范本》为蓝本,制定了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共七章 54 条,明确了基金会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业务范围、基金额度、财产管理等。
第二,组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理事会,在与地质行业各有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建了以孙文盛主任兼理事会名誉理事长,陈毓川院士为理事长,孙枢院士、刘宝和副总经理、李干生副总工程师等为副理事长,王泽九研究员为秘书长和各部门推荐的代表共 15 人组成理事会。
第三,组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监事会。经与有关各部门协商,组建了以本奖委员会副主任寿嘉华为主任、中石油赵政璋、中石化张洪年、中海油刘旭、国土资源部西安地矿所王香萍为监事的监事会。
以上三项工作已经五届二次全委会通过,并于 2005 年 1 月11 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待 2000 万元基金 ( 验资款) 筹齐后,即可报民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2.筹措验资情况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 “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时,必须提供2000 万元基金本金供审核验资。”我们从准备登记工作开始,便为筹措 2000 万元验资款而努力。
第一,追要基金本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先后 4 次共募集基金本金 1980.09 万元。从 1996 年起将大部分基金存放到中国科协下属的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开始存入时只有 80 万元,到2002 年增加到 2050 万元 ( 含利息结余滚存) ,资金运作顺利,一年签订一次协议,到期准时按协议支付回报,年获回报 ( 利息) 4% ~ 5%。到 2003 年底,共获得 324.6 余万元 ( 利息) 。2004 年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 公布后,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根据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进行清理整顿,并召开了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七次扩大会议,会上提出:“基金会从1988 年建立后,由于初期管理不严,先后共产生呆坏账 2530 万元,要求由中国科协、各专项基金和追回债权三方共同分担,以弥补其亏损,其中: 中国科协专门拿出 850 万 ~1000万元,各专项基金停发一年存款回报和追讨债款 300 万 ~500 万元。并提出各专项基金可按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向民政部申请独立法人或继续留在基金会,来去自由。”对此,我们及时向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阐述了我们不能完全接受这一“决定”的理由和意见,并要求尽快退还我们本金,以便按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到2006 年底,先后5 次共退还基金 1070 万元,尚有 980 万元仍在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待退。
第二,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办理登记。为了合法、有序地开展工作,尽早获得法人资格,合法运作资金,使其依法增加效益,我们参照其他基金会的做法,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积极筹措了近 1000 万元资金,于 2006 年 10 月初将 2000 万元验资款转入民政部指定的银行账户,供其验资。
3.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自 2005 年 1 月 20 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报民政部申请登记,到 2006 年 10 月 9 日完成 2000 万元基金验资款的筹措后,民政部正式受理。2006 年 10 月底,民政部审查通过,随即上报国务院审批。2007 年 1 月 18 日获悉国务院两位副总理已批示,1 月25 日民政部通知我们国务院批件已到民政部,由民政部按程序办理各种批复手续。
四、基金收支情况
1.集资收入
从 1986 年筹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开始,到 2004 年,先后募集资金 4 次,共募集 1980.09 万元。其中:
1989 年以前集资 65.9 万元;
1997 年第二届委员会进行第二次集资 130 万元;
1999 年第三届委员会进行第三次集资 761 万元;
2001 年第四届委员会进行第四次集资 1024 万元。
2.利息收入,共计 490.1 万元
( 1) 1989 ~ 1996 年,本金存入银行获利息 58.82 余万元。
( 2) 1997 ~ 2004 年,银行降息,为了保证奖金强度和基金本金安全,经委员会讨论决定,存入中国科协发展基金会代为运作; 获息 324.6 余万元。
( 3) 2005 ~2006 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后,中国科技发展基金进行清理整顿,并自 2005 年开始退还各专项基金的基金款,办公室将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陆续退还的部分本金,按《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始独立运作,至2006 年底共获回报106.68 余万元。
3.费用支出
( 1) 奖金: 颁奖 9 次,其中 126 人获奖金,计支出 207.2 万元。
( 2) 制作费: 奖章、证书先后 3 次,共支出 9.5 万元。
( 3) 出版费: 出版 “获奖者成就”文集共 9 集 28.3 万元。
( 4) 评奖活动: 包括初评、专家评、委员会终评及颁奖,共支出 34.8 万元。
( 5) 颁奖会: 15.8 万元。
( 6) 办公等行政开支,包括办公用品、劳务费、差旅费共支出 26.76 万元。
以上总计支出 322.36 万元。
4.现有存款
现有存款为前述总收入减掉总支出,到 2006 年底,即现有存款共 2148.4 余万元,其中:
第一笔 980 万元,仍在中国科协发展基金会;
第二笔 850 万元,用于向民政部登记验资;
第三笔 300 万元,投资 100 万,合同借款 200 万;
第四笔约 18.94 余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存入工商银行。
五、2007 年几项主要工作
1.2007 年是第十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评奖年,评奖活动是本年度工作的重点
( 1) 于 2007 年 1 月底前布置评奖工作。已召开各部门联络员会议,同时在网上和报纸上发布评奖通知。
( 2) 组织好申报、提名和推荐工作。该项工作通过联络员会议,已布置由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办公室负责随时解决申报中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各部门联络员的联系,协助做好各部门的推荐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将推荐材料于 6 月底前报送到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 3) 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向专家组及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评审材料。
( 4) 7 月 ~ 8 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搞好初评工作。
( 5) 9 月,委员会召开五届四次会议进行终评,完成评奖决定。
( 6) 暂定于 10 月 26 日李四光诞辰日召开第十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颁奖大会,进行颁奖。
2.编辑出版第九次获奖者成就文集
2007 年 4 月底拿出初稿,5 月初送交出版社,9 月中旬正式出版,提供第十次颁奖大会交流。
3.继续向科协基金会讨回本金
争取尽早收回存放的 980 万元本金,并尽力要回 2004 年至今的应得回报。
4.搞好基金会建设
( 1) 按章程要求建立完善基金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有关制度。
( 2) 法人证书待民政部批准后及时召开基金会的理事会、监事会并制定相关制度。
( 3) 运作好资金,争取有较大收益。
( 4) 按照国务院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新一轮捐资工作。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二次全委会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2.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五届委员会主任孙文盛在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四次全委会上的总结讲话

( 2007 年 9 月 23 日)
各位委员:
这次会议开得很好,顺利地完成了预定的任务。首先,我们完成了第十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评奖任务,共评出16 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其中荣誉奖 1 人,野外奖 8 人,科技奖 5 人,教师奖2 人。获奖者都是在地质战线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他们分别来自地质行业的12 个部门,有较强的代表性。我们对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会后,办公室尽快在网上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当然,还有很多优秀的地质工作者,虽然申请了,但这次未能获奖,盼大家继续努力。他们的获奖,或者说,我们的评奖都是对地质事业的承前启后的发展、对地质人才的持续培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对得起前人,也对得起后人。
会议第二阶段,我们对获奖者的名额设置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同意秘书处的意见,总名额不变,仍为 15 人,并同意今后获奖证书一律统一使用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证书,不再分奖别。但评奖条件设置及评奖过程仍分为野外、科研和教师奖,并建议下届委员会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我们研究了捐资问题,同意秘书处意见,并一定要严肃认真落实。这件事实在有意义,对地质行业各部门尤其重要。国土资源部捐 100 万元,请嘉华同志向徐部长报告,相信他会同意。三大石油公司每家 300 万元,其余各部门的捐资额度就按秘书处的意见办,拜托各位回去后,尽快传达,积极落实。秘书长积极催办,大家要共同努力,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的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1989 年成立以来已颁奖9 次,共有14 个地质部门,150 多位专家获奖,其中有两院院士 47 名,获奖后被评为两院院士的 22 名,占野外奖、科技奖、教师奖获奖人数的15% ,这充分体现出我们这件事的重要。其中科技奖获奖者获奖后被选为院士的有16 人,占获奖人数的39%,野外奖获奖者获奖后被选为院士的有3 人,占4%; 教师奖获奖者获奖后被选为院士的有3 人,占17%。这些足以说明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在地质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今年是第十次评奖,又有16 位同志获奖。
我们研究了基金运作的事情。要求在运作的过程中,一定要讲效益,注意资金的安全。秘书处要继续向科协要钱,尽量把钱要回来。
办好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委员会的荣誉,也是委员的重要责任,是一件严肃重要的事情。按章程规定,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任期 4 年,每届评奖两次,第五届委员会今年届满。就我个人体会,我们的委员会很好,我很想和大家一起继续工作,但现在我已从一线退下来了,现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徐绍史同志来担任第六届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主任更合适,工作起来更有利,更方便。所以,我在这里郑重地提出,我们要按章程规定,按时换届,请秘书处认真落实。我也希望各位委员今后不管是否仍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的委员,都要继续支持和关心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工作,使其越办越好。
这次会议由中国化工地质矿山总局承办,他们为大家提供了很好的条件,特别是他们考虑到马上就到中秋节,对大家尤其关照,我在这里代表大家再一次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也预祝大家阖家团圆、幸福,过一个愉快的中秋节。
4 年来,在各位委员和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届内的各项工作完成得都不错,对大家的责任心,对大家的工作态度,我深表敬意!
谢谢大家。

3.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历届获奖情况

附:历届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名单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刘铁铸 上海市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良臣 新疆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陆忠骥 山东煤田地质勘探公司,高级工程师周世泰 冶金部东北地质勘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胡惠民 湖北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梁珍廷 广西有色地质勘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蒋兴泉 核工业华北地质勘探公司,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马宗晋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田在艺北京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员(1997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宝珺 地质矿产部成都地质研究所,教授(199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杜乐天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所,研究员汪仲英 地质矿产部探矿工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丁中一北京大学地质系,副教授张本仁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199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王文杰 煤炭部福建煤田地质勘探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宏骥 地矿部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崇佑 地矿部江西省地矿局调研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集磊 有色甘肃地质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广润 地矿部湖北省地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兆宇 上海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巩志根 核工业华南地勘局293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龚茂清 冶金部西南地勘局,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邓起东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郑绵平 地矿部矿床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於崇文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199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许志琴 地矿部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安芷生 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研究员(199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赵澄林 石油大学(北京),教授游振东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张宗祜 地矿部水工地质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光鼎 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肖序常地质矿产部地质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袁秉衡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石油物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康玉柱 地质矿产部西北石油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光宇 地质矿产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明桂地质矿产部江西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钱佐国 化工部地质矿山局云南地质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何伯墀 有色西北地质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许惠龙 煤田地质总局山西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祝延修 武警部队黄金指挥部九支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殷鸿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199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国栋 国家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夏林圻地质矿产部西安地矿所,研究员张文堂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江天寿 地质矿产部探矿工艺研究所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何继善 中南工业大学,教授(1994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维襄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特别奖获得者(只颁发了这一次):程裕淇地质矿产部,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王鸿祯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孙殿卿地质矿产部地质力学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刘东生 中国科学院地质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马杏垣国家地震局地质所,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董申保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张云湘 地质矿产部四川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金琪 地质矿产部西南石油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冯志强 地质矿产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俊杰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长庆石油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万程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河南煤田地质局,高级工程师王世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14支队,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陈光远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裴荣富 地矿部矿床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纪舜 地质矿产部地质研究所,研究员(1997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冯增昭石油大学(北京),教授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郝石生 石油大学(北京),教授张卓元 成都理工学院,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杨遵仪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德馨 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胡海涛地矿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汤中立 地矿部甘肃省地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王永基 冶金部中南地质勘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包家宝 地矿部江西省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石礼炎 地矿部福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丁贵明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文恒 煤田地质总局江西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金庆焕地矿部广州海洋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学仁 化工部四川化工地质勘查院,高级工程师王秋华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熊光楚 有色北京地质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毓川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胡见义 北京石油勘探开发院,教授级高工(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鹤龄 淮南理工学院,教授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翟裕生 中国地质大学,教授(1999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金景福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郝诒纯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郭令智 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 国土资源部,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卢耀如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工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管海晏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云岭 胜利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继良 大庆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殷先明 甘肃省地勘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黄兆洪 化工辽宁地质勘察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吕国安 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覃慕陶 广东省地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黄第藩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北京开发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思田中国地质大学,教授袁学诚 中国地质勘查技术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 旭 中国科学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200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张一伟石油大学(北京),教授卢良兆 长春科技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叶连俊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杨 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彭熹 中国科学院盐湖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潘元林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蒋炳南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新星公司西北石油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潘龙驹 中国有色金属矿产地质勘查中心地质资料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启民 中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奇之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骆耀南 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姜剑虹 中国煤田地质总局黑龙江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福同 国土资源部新疆地质矿产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王铁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200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龚再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廖椿庭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研究员蒋 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杜汝霖 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教授何国琦 北京大学地质学系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获得者:汪集旸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钟大赉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石耀霖 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多 吉, 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教授级高工、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王保群 核工业地质局二一六大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培君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研究员倪 斌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秦 震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姚伯初 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何自新 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正辅 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赵文智 中石油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季强,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李阳,中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何汉漪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成善 成都理工大学,教授(201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教师奖获得者:刘本培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赵文津  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四光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夏代祥  西藏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叶天竺  中国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童晓光  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双明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丕龙  中石化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锡友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黄永样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文昌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崔盛芹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教授张培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蔡希源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丁悌平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孙革  吉林大学,教授李四光地质教师奖:曾勇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教授郑亚东  北京大学,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傅家谟,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李四光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李惠,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刘敬党 ,中国化工地质矿山总局辽宁化工地质勘查院朱伟林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有限公司科技委张金带,中国核工业地质局周海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公司李干生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徐水师,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刘玉书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6地质队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陈均远,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马永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分公司(200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弭力,中国地质科学院刘敦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周新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李四光地质教师奖:郝守刚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黄润秋,成都理工大学 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张善文, 中国石化股份胜利油田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阎凤增 ,中国武警黄金指挥部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占游, 核工业二O三研究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邓运华,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高级地质师(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才金,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8地质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京彬,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 宏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杜金虎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杨经绥,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研究员洪友崇, 北京自然博物馆 研究员彭善池,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研究员金之钧,中国石化股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教授(2013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四光地质教师奖:王世称, 吉林大学 教授朱筱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杨克明, 中国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教授级高工杨华,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工董连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教授级高工廖香俊, 海南省地质局(海南省海洋地质调查局)研究员教授级高工王宇, 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教授级高工(二级)熊盛青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教授级高工谢玉洪,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高级工程师朱恒银,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教授级高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邹才能,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李子颖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研究员汪啸风, 武汉地质矿产研究所(原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研究员宋国奇,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教授级高工毛景文,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教师奖获得者:武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2015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唐辉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获得者:夏庆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郭旭升,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赵贤正 ,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夏毓亮,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王香增,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丁俊,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张训华,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王佟,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获得者:宋 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徐义刚,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所杜时贵, 绍兴文理学院殷跃平,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教师奖获得者:舒良树,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颜丹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付锁堂,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来明,山东省地质调查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振峰, 中海油湛江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郝蜀民,中国石化华北分公司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燕长海,河南省地质调查院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鸿飞, 西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高级工程师范立民,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潘彤,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沈树忠,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教授(2015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潘桂棠,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研究员侯增谦,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研究员蒋少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李四光地质教师奖:彭建兵, 长安大学 教授赖绍聪, 西北大学 教授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历届获奖情况

4.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奖项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纪念我国著名的科学家、地质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我国地质工作的奠基人之一李四光,对我国科学事业和地质事业的巨大贡献;继承和发扬他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积极从事科学、技术和教育实践,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广大地质科技工作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多做贡献,特设立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二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的、最高层次的地质科学奖,一人只能获得一次,并作为终身荣誉。第三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共分四个奖项: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李四光地质教师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第四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逢单数年评奖),届时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向全国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出受理申请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第五条每次评选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不得多于8人;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不得多于5人;李四光地质教师奖,不得多于2人;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一般不受名额限制。第六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由地质工作各主管单位推荐的代表组成,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二章 评奖条件第七条 凡是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学风正派,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地质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八条 各类奖项条件1.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简称“野外奖”)(1) 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包括矿山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勘查技术等)工作,并有重大发现或重要新认识,或出色完成重大地质勘查任务,并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2) 通过野外地质工作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建设提出建议,并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者;(3) 创造性地组织和领导野外地质工作卓有成效者。2.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简称“科技奖”)(1) 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有重要的创见或发现,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其学科或领域做出重要贡献者;(2) 在地质科技实验工作中,有新的发明创造;在改造、研制、仪器设备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提出某种新的技术、方法和理论,已经初步验证者;(3) 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国土整治、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4) 在科研组织管理工作中创造性地做出重要贡献者。3.李四光地质教师奖(简称“教师奖”)(1) 长期从事地质教育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培养出较多的优秀人才;编写出高水平的、有创新见解、阐述新理论教材者;(2) 在教好书、育好人的同时,科研工作也取得重要成果,有新的创见、发现和发明创造者;(3) 通过教书育人和科研工作,对人才培养、地质调查、资源勘查、改造仪器设备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者。4.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简称“荣誉奖”)凡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经本奖委员会讨论通过即授予荣誉奖。以上各类奖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条者,即可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三章 评奖办法第九条 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单位提名、主管部门推荐。1. 个人申请: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必须用第一人称填写本奖委员会印发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一式三份,随附主要成果、获奖证明等各种材料一份,并有不同单位的两位教授级专家推荐,推荐意见由推荐人书写,并签名。2. 单位提名:一般5000人以下提名一人,以上每10000人提名二人,单位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要逐项进行核实,并提出客观的评价意见,报送各自主管部门。3. 主管部门推荐:根据单位的提名,对被推荐人做出客观地、实事求是的评价。推荐意见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办公室。各主管部门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各奖项人数的三分之一。第十条 评选办法:办公室登记、专家组初评、委员会终评。1. 登记: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并按通知要求逐项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返还,逾期未返还者,被视为放弃申请。2. 初评: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初评专家组,分野外奖、科技奖、教师奖三个组进行初评。各组按评奖规定人数的30%差额进行遴选,即野外奖11人、科技奖7人、教师奖3人。初评专家组要对初选者做出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并形成文字,填入申请书有关栏目,组长签字生效。3. 终评: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负责进行,2/3委员出席,会议有效。委员会在听取专家组初评汇报后,全面客观的审阅申请者(包括申请荣誉奖)的材料,并进行酝酿讨论。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注意遴选人不要过多集中在少数单位,要在横向对比评议的基础上,按规定人数,经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获到会人数2/3票者即可入选。入选者公示十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即当选。如有异议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者,留下次评奖时复议。第十一条 颁奖1. 颁奖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定在当年的10月26日,李四光诞辰日颁奖。2. 奖励形式:分别向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李四光地质科技研究者奖、李四光地质教师奖颁发获奖证书、奖章和奖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荣誉奖只颁发证书和奖章。3. 奖金额度: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确定。第四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由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推荐的代表组成,下设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野外奖、科技奖、教师奖三个初评专家组及办公室。1.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1) 委员会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2) 委员会由21-25人组成,委员由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推荐;(3) 委员要积极推进委员会各项工作,并客观、公正、公平、认真地做好评奖工作;(4)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由委员会选举产生;(5) 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评好奖、颁好奖,弘扬李四光精神,积极推进地质工作和地质科学事业的发展;(6) 委员会负责筹集基金,修改章程,确定奖金额度等;(7) 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当本届委员申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时,在评奖过程中全程回避,本届委员亦不能作为推荐专家。2.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1) 基金会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筹集和管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2) 基金会由15-2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3) 理事由地质工作各主管部门推荐;(4) 理事会依法行使《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5) 基金设监事3-5名,组成监事会,依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的规定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3. 专家初评组(1) 组长由本奖委员会委员担任,并聘任有关方面的地质学家,一般由5-7人组成。(2) 负责初评工作,按各奖项分配的人数进行差额评选,并向委员会提出初评报告。4. 办公室(1) 由主任(秘书长兼)、副主任和兼职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地质科学院,办公费用由基金利息支付。(2) 办公室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评奖的组织协调、申报材料的登记核对、颁奖的准备及宣传工作等。编辑出版有关书刊以及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五章 基金管理第十三条 基金1. 基金来源(1) 由国内地质工作各主管单位集资;(2) 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3) 其它合法途径。2. 基金管理(1) 基金会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进行基金管理;(2) 基金会每两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基金收支情况供审议;(3) 每两年拿出不多于一名获奖者奖金额度的资金支持宣传李四光的学术活动和青少年科普活动。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属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5. 地质学家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中国地质行业最高层次的荣誉奖,1989年1月设立,这一奖励以世界著名科学家、地质学家李四光的名字命名,是为了纪念他创立地质力学,从理论上推翻“中国贫油”的谬论,对我国科学和地质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激励中国的地质工作者献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共有四个奖项: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李四光地质科学研究者奖、李四光地质教师奖和李四光特别奖。  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用来奖励在野外地质工作中取得杰出成就的人员,包括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在工作中有重大新发现、重要新认识,或出色完成某项地质找矿任务,并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者;通过野外地质工作对国家及地区经济建设提出建议,经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者;创造性地组织和领导野外地质工作,并卓有成效者。李四光地质科学研究者奖用来奖励在地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在地质学某学科蜮领域中,有重要的新创见或发现,或经总结后丰富、发展和提高了某项地质学科领域理论者;在地质实验工作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改革仪器设备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提出某种新技术、方法和理论者;通过科研工作,对地质工作及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创造性开展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者。李四光地质教师奖用来奖励长期从事地质教育工作,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并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李四光特别奖。专门用来奖励对地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地质工作者,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颁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获奖候选人先由基层推荐,报各自所属主管部门初评后在颁奖前6个月,也就是4月26日之前向委员会提供申报推荐材料,由委员会下设的野外地质、地质科研、地质教师三个评奖小组进行分组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委员会评选,确定获奖者。  李四光奖每两年评定一次,一人只能被授予一次,并作为终身荣誉奖。每次奖励人数控制在15人左右,其中野外工作者获奖人数不得少于50%。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负责颁奖,奖品包括证书、奖章和奖金,奖金额度由委员会确定。颁奖日期定于李四光诞辰日,也就是10月26日。1989年李四光诞辰100周年纪念日时首次颁奖。该奖自设立以来截至2001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七届颁奖止,共有117位地质科技工作者获得这一荣誉。 中国科学院院士於崇文教授1991年被授予李四光地质科学奖。2001年度第七届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有17位获奖者。叶连俊、杨起、张彭熹3位中国科学院院士获得了李四光地质科学荣誉奖;潘元林、蒋炳南、潘龙驹、王启民、吴奇之、骆耀南、姜剑虹、王福同等8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野外地质工作者奖;王铁冠、龚再升、廖椿庭、蒋志等4位教授、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地质科技研究者奖;杜汝霖、何国琦2位教授获得李四光地质教师奖。

地质学家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

6.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议纪要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办公室
( 2007 年 6 月 1 日)
时 间 2007 年 5 月 30 日
地 点 中国地质科学院主楼二层第二会议室
主 持 人 陈毓川
出席人员 孙 枢 刘宝和 ( 杜金虎代) 李干生 寿嘉华
王泽九 邓起东 朱立新 姜树叶 孙肇均
董伟良( 王伟元代) 孙升林( 宁树正代) 王香萍
张洪年 张金带( 张秋营代) 廖维凯 赵政璋
( 杜金虎代)
议 题 ( 1) 汇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成立情况
( 2) 学习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
( 3) 讨论基金会管理办法及基金会工作
( 4) 颁发聘书及其他事项
记 录 马秀兰
会 议 纪 要
一、会议首先由王泽九秘书长对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筹备情况作了说明,表明了基金会已按国务院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办妥了各种手续,宣布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宣读了聘任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 共 16 人) 、监事 ( 共 5 人) 的决定,随即向各位理事和监事颁发了聘书( 任期 4 年) 。
二、会议组织学习了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章程》。本章程是按照国务院颁发的 “基金会章程”范本制定的,它明确了基金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工作方法、组织机构,规定了理事和监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职责范围等。理事和监事表示一定要严格执行 “章程”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把基金会的事情办好。
三、会议对办公室提出的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管理办法 ( 讨论稿) 》及基金会今后工作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决定:
( 1) 同意基金会办公室人员的组成,其与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兼,副主任苗培实、李知用,办公室成员马秀兰、尚新,财务人员由院财务处王红、冯钰兼。
( 2) 基金捐赠征集工作在本届理事会期间需要继续进行,以不少于 600 万元为目标。要抓紧办理募集基金免税的手续,为进一步募集资金做好准备。
( 3) 基金资金运作,首先要确保资金安全,力争多增值;要充分调研,寻找最佳投资渠道。对理财人员成绩的奖励由理事会决定。
( 4) 根据与会理事、监事提出的意见,秘书处对 “办法”进行修改。修改后尽快印发各理事和监事,请再修改。办公室在此基础上,集中完善,拿出一个修改稿,供下次理事议决。
( 5) 会议还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每次奖励的名额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要求办公室根据讨论情况再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提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议决。

7.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介绍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最高层次的地质科学奖。有明确的办奖宗旨,严格的评选条件和程序。主要奖励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为发展地质科学和祖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根据“章程”规定分野外地质工作者奖、 地质科技研究者奖、地质教师奖和 荣誉奖。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除荣誉奖外,共选出获奖者不得多于15人,获奖者一生只能授予一次,并作为终身荣誉。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介绍

8.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科学奖概况

奖项名称: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创办时间: 1989年主办单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奖项介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中国地质行业最高层次的荣誉奖,1989年1月设立,这一奖励以世界著名科学家、地质学家李四光的名字命名,是为了纪念他创立地质力学,从理论上推翻“中国贫油”的谬论,对我国科学和地质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激励中国的地质工作者献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共有四个奖项: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李四光地质科学研究者奖、李四光地质教师奖和李四光特别奖。李四光野外地质工作者奖用来奖励在野外地质工作中取得杰出成就的人员,包括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在工作中有重大新发现、重要新认识,或出色完成某项地质找矿任务,并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者;通过野外地质工作对国家及地区经济建设提出建议,经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者;创造性地组织和领导野外地质工作,并卓有成效者。李四光地质科学研究者奖用来奖励在地质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包括在地质学某学科蜮领域中,有重要的新创见或发现,或经总结后丰富、发展和提高了某项地质学科领域理论者;在地质实验工作中,有新的发明创造、改革仪器设备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提出某种新技术、方法和理论者;通过科研工作,对地质工作及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创造性开展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者。李四光地质教师奖用来奖励长期从事地质教育工作,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方面表现突出,并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李四光特别奖。专门用来奖励对地质工作有特殊贡献的地质工作者,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颁发。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获奖候选人先由基层推荐,报各自所属主管部门初评后在颁奖前6个月,也就是4月26日之前向委员会提供申报推荐材料,由委员会下设的野外地质、地质科研、地质教师三个评奖小组进行分组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委员会评选,确定获奖者。李四光奖每两年评定一次,一人只能被授予一次,并作为终身荣誉奖。每次奖励人数控制在15人左右,其中野外工作者获奖人数不得少于50%。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负责颁奖,奖品包括证书、奖章和奖金,奖金额度由委员会确定。颁奖日期定于李四光诞辰日,也就是10月26日。1989年李四光诞辰100周年纪念日时首次颁奖。该奖自设立以来截至2011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12次颁奖止,共有195位地质工作者获得这一荣誉。其中23位在获得本奖后当选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